民政局
发布时间:2024年10月25日 发布人:裕华区政府 来源: 点击数:1
一、裕华区民政局机构职能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、政策、规划;起草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草案,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(二)贯彻落实社会团体、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,依法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。
(三)贯彻落实市社会救助有关政策和标准,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,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、临时救助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。
(四)贯彻执行市行政区划、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办法,负责全区街道、镇、村(居)的区域划分,代表区政府申报乡镇、街道的设立、命名、撤销、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具体工作,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察和管理工作,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及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、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;承担区地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(五)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,推进婚俗改革。
(六)贯彻落实市殡葬管理地方性政策法规、殡葬服务规范,推进殡葬改革,指导村级骨灰堂建设管理。
(七)统筹推进、督促指导、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。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、政策、标准并组织实施,负责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、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,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。
(八)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工作,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。
(九)贯彻落实市儿童福利、儿童救助相关政策和标准,负责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,负责困境儿童保障工作。
(十)负责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,贯彻落实慈善信托、慈善组织活动管理办法,组织开展慈善捐助工作,负责社会公益性慈善捐赠监管工作,指导慈善精准扶贫帮扶工作。
(十一)负责做好民政系统综合执法工作。
(十二)完成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二、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:
(一)办公室
(二)综合业务股(老龄工作股)
(三)裕华区社会救助核查中心(裕华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、裕华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、裕华区老龄工作服务中心)
三、联系电话及地址
联系电话:0311-86578318
地址: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169号
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3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(婚姻登记)
四、办公时间
冬季工作时间:上午9:00-12:00,下午1:00-5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夏季工作时间:上午9:00-12:00,下午2:00-6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