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政府
 
裕华区方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发布时间:2021年02月10日  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  来源:  点击数:1
一、总体情况
2020年,在区政务公开相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,严格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文件精神。现依据文件精神要求,特向社会公布方村镇人民政府2020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。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。
1、提高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
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,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政联席会议事日程。专门确立信息公开工作科室,具体工作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整理、发布,其他相关科室提供数据支持,全面梳理总结全年信息公开内容,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制度建设。
2、严格执行,深化政务公开
严格按照新条例规定,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。围绕领导主要活动、公布主要工作安排、公开政府重大工作事项和工作落实成效等主要内容,及时公开政府信息。树牢政府信息公开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,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,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,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、准确。
3、多措并举,及时发布信息
方村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,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。进一步夯实答复机制建设,对网站上的群众留言,严格按照程序,交由主管负责部门规范答复。2020年度共计处理网民答复、区长信箱及区交办件265件,均已答复完毕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信息内容
本年新
制作数量
本年新
公开数量
对外公开总数量
规章
42
0
0
规范性文件
0
0
0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信息内容
上一年项目数量
本年增/减
处理决定数量
行政许可
4
0
0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
2
0
0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信息内容
上一年项目数量
本年增/减
处理决定数量
行政处罚
0
0
0
行政强制
0
0
0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信息内容
上一年项目数量
本年增/减
行政事业性收费
0
0
第二十条第(九)项
信息内容
采购项目数量
采购总金额
政府集中采购
13
75.8481万元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申请人情况
自然人
法人或其他组织
总计
商业企业
科研机构
社会公益组织
法律服务机构
其他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0
0
0
0
0
0
0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0
0
0
0
0
47
47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(一)予以公开
0
0
0
0
0
0
0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0
0
0
0
0
0
0
(三)不予公开
1.属于国家秘密
0
0
0
0
0
0
0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0
0
0
0
0
0
0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0
0
0
0
0
0
0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0
0
0
0
0
0
0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0
0
0
0
0
0
0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0
0
0
0
0
0
0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0
0
0
0
0
0
0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0
0
0
0
0
0
0
(四)无法提供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0
0
0
0
0
0
0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0
0
0
0
0
0
0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0
0
0
0
0
0
0
(五)不予处理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0
0
0
0
0
0
0
2.重复申请
0
0
0
0
0
0
0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0
0
0
0
0
0
0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0
0
0
0
0
0
0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0
0
0
0
0
0
0
(六)其他处理
0
0
0
0
0
0
0
(七)总计
0
0
0
0
0
0
0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0
0
0
0
0
47
47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行政复议
行政诉讼
结果维持
结果纠正
其他结果
尚未审结
总计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复议后起诉
结果维持
结果纠正
其他结果
尚未审结
总计
结果维持
结果纠正
其他结果
尚未审结
总计
1
0
1
0
0
0
0
0
0
0
0
0
0
0
0
 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因2020年涉及街道(镇)机构改革事宜,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稍受影响,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: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科室及人员业务及队伍建设较为薄弱;二是具体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工作培训,工作流程还存在一定短板;三是镇政务网搭建还未完善。
下一步,我镇将明确重点,落实责任,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,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。同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《条例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精神,统一认识,强化服务理念,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,努力建设成为服务型机关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无。